2007年2月28日 星期三

談戀愛會上癮?

Madam Lin

詩人普希金說得妙:「天上有多少星光,城裡有多少姑娘,但人間只有一個你,天上只有一個月亮」,朝思暮想的就只有一個他(她),這種感覺常是甜美的、叫人目眩神馳的。在一些探討愛情之所以令人陶醉的報告中指出,我們的大腦內有一種名為「苯氨基丙酸」(Phenylethylamine,簡稱PEA)的化學分子,當大腦接受到愛情的訊息時,會在腦中引發興奮、狂喜、幸福、愉悅的化學作用。


PEA有如天然的安非他命,它讓人產生一種心神蕩漾的感覺,所以,戀愛的確會使人迷亂、使人「上癮」、使人幾乎失去了理智,這種化學作用的神奇魔力,常是理智所無法完全控制的。最近美國紐約愛因斯坦醫學院(Albert Einstein College of Medicine in New York)的神經學家Lucy Brown,和新澤西州立大學人類學家Helen Fisher就發表一份研究報告說:「愛情威力對腦部的影響可比強力毒品古柯鹼」(中央社記者黃貞貞倫敦2007.02.14專電)。

正因為愛情所帶來的神馳意動,能讓人感受到難以言喻的滿足、幸福,經由愛情所導致的創傷煎熬,也很公平的給予了同等的痛苦傷心。但是有人會認為這種PEA的作用只是一種激情,肉體的感受多於精神的層面,因此隨著接觸的頻繁,時日一久,感官知覺的強度會越來越減弱。常言道「婚姻是愛情的墳墓」,正是意味著,當彼此在感官上的刺激強度已經逐漸麻痺後,沒有精神上的相愛,兩人是很難再繼續相處的;即使彼此精神上仍能相愛,這個時候,如果愛情中PEA的化學作用真有如安非他命的效力,那麼是否會讓人渴望有另一段戀情的刺激,以便再嘗試那種如痴如醉的感覺?

由此推論,移情別戀或外遇的現象是可以理解的,幻想再有一段甜蜜的戀情也是可以原諒的,人常常是想要出軌卻也害怕出軌,尤其過了中年,抱怨穩定婚姻的枯燥乏味,卻又不敢放手一搏來段轟轟烈烈但可能玉石俱焚的新戀情,只好在異性朋友、同事間打情罵俏一番,多少體會一點PEA的作用,以彌補婚姻中守貞的承諾。當然,重視精神層面從一而終的堅貞情愛,並非就不正常,這裡所要強調的只是生理對心理的影響,是不容忽視的,夫妻若能了解人性在身心情慾上的弱點,相信更能擁有相知相惜的穩定情感。有段話說的好「沒有愛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但沒有婚姻的愛情令人感傷」,婚姻要維持在談戀愛時的激昂狀態,恐怕只是一種烏托邦。

愛情是產生於男女之間一種以相互吸引為基礎,而在心、身上逐漸形成強烈「依附性」的狀態。在精神上,我們渴求與對方互相依戀的親密感覺,相愛的雙方,彼此分享內心真實的情感、思想,它會逐漸形成只屬於兩人的隱密領域,所以具有一種「獨佔性」、「排他性」,一旦遭遇第三者的闖入,就如同隱私被偷窺般,有被侵犯、被剝奪的沮喪;在身體方面,由於傳宗接代的生物本能,男女相處自然有接觸異性身體的原始慾望,這是身體藉由親密的接觸而獲得彼此緊緊相連、相互附屬的感覺,它在愛情發生時佔有相當重要的地位。有著精神之愛的肉體歡愉,性接觸才顯得神聖;有了肉體歡愉的愛戀之情,更能獲得靈性的滿足。這個時候,彼此的依附性更為增強,雙方都會強烈的感受到對方存在的重要性,以及失去對方的恐怖焦慮。談過戀愛的人,大概都不會否認,試圖為愛情下定義或找幾個通則來解釋,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有人說,愛情就是「失控」,就是「致命的吸引力」,明知會受傷害仍步步捱近;也有人認為當你發現「沒有他(她)就活不下去時」,你就已經找到了愛情。要為愛情下個定義實在很難,但當它來臨時,你不會一無所知,而且熱戀過後,你還會期待另一段新戀情的開始,這種「上癮」現象就看個人的修為功夫嘍!

<警專「談情說愛話性別」專欄> 2005.11 No.339

5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恭喜老師的BLOG看張了!
我是看到同學BLOG的宣傳知道的,因為好久沒接到老師的MAIL了。
最近和一位說已經喪失了愛的能力同學看了一部電影「戀愛沒有假期」,不知去愛是否是要等待緣分,要等到對的人、時才會觸發。

Madam Lin 提到...

我的學生真是太可愛啦,還會主動幫我宣傳、轉寄,感動啊~~~
請告訴那位「已經喪失了愛的能力之同學」,人生有各式各樣的挫敗,但人可貴之處就在於會自我鼓舞,所以雖有悲傷,我們仍要繼續以愛撒網,才能網住一些歡樂,錢可能越花越少,但愛絕對是越付出越有收穫!一起勉勵吧!

匿名 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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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提到...

Hi!My Dear Teacher,如果PEA對於人的影響真如文中所述,則不難想像何以有些人可以戀情不斷,外遇不斷,然而若逆向思考之,這不就正好可以爲那些劈腿不斷或喜新厭舊的人找到最佳的藉口或託詞了呢?
另外,"錢可能越花越少"這無可置否,但是"愛,絕對是越付出越有收穫"我個人則抱持很大的存疑,俗謂"多情總爲無情惱"自古至今多少曠男怨女的付出難道是因付出的愛不夠,所以注定要受傷害?付出的先決條件得看對象吧!
時常受傷害的學生/wind

Madam Lin 提到...

Dear Wind:

有些人吸收知識增加智慧,有些人濫用知識作為利己之藉口,這不是知識之罪,是運用者居心不良,我們難以置喙。

愛豐富了我們的生命,所以雖付出慘痛之代價,人們還是愛情不斷!愛家人、愛朋友、愛文學藝術...,越愛越富足,如果因受傷害就不再愛,豈不更加貧困?

因為愛而受傷害,不是愛不夠,而是可能愛錯了人,或愛錯了方法...,我們可以從傷害中去學習站起來,而非從此只能在地上匍匐前行。

事情大致有正反兩面,面向陽光的人看不見自己的陰影!